本文目录一览:
- 1、日本的行政区划
- 2、北满特别区简介
- 3、满洲国行政区划特别区制
- 4、东省特别区简介
- 5、美国的地方政府(特别区)
日本的行政区划
1、在日本,县的等级大于市,因此别误会神奈川县知事(县长)的职位比横滨市长小。日本全国大致划分为几个大区域,如“关东”、“东北”、“信越”、“北陆”等,其中“关东”区域包含埼玉、千叶、栃木、群马、茨城5个县。
2、日本的行政区划主要由“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两级组成,此外还有一些特别的地方公共团体,如特别区、财产区、广域连合和一部事务组合等。以下是详细的解释:都道府县 日本共有47个都道府县,包括1都(东京都)、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京都府)和43个县。
3、在日本,县与都、道、府同级,均属于一级行政区,因此县的行政级别高于市。以下是具体原因:历史沿革 唐朝影响:日本的行政区划设置可以追溯到中国的唐朝时期。唐朝时期,中国国力强大,日本派出遣唐使学习唐朝的先进技术和文化,包括行政区划的设置。
4、日本的基础行政区划分为“都道府县市町村”,其中“都道府县”为一级行政区,类似于中国的“省”。在这一层级中,“都”指东京都,“道”指北海道,“府”指大阪府和京都府,“县”则包括其他43个县。“道”的起源与含义 起源:“道”的概念来源于中国,是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区的划分方式。
5、四大本岛与冲绳列岛:日本的行政区划主要由北海道、本州、四国和九州四大本岛组成,外加冲绳列岛。八个大区域:日本地理上被划分为八个大区域,如北海道、东北、关东等,每个区域包含多个县。县的数量与规模:日本的省级行政区域类似于中国的省,但日本的县数量众多且规模相对较小。
6、日本的行政区划较为复杂,由都、道、府、县等主要行政单位组成,下分为更小的行政区划,如市、郡、特别区、町、村等。 郡在日本的行政体系中属于虚级行政单位,通常不被视为与市同等级别的行政区划。郡的大小因地区而异,有的郡可能与市相当,有的则可能较小。
北满特别区简介
1、这是一个省级行政区。1932年,日本占领东北并建立了满洲国,初期沿用了这个行政区划。同年,哈尔滨特别市、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合并,原有的哈尔滨市、吉林省滨江市和黑龙江省松浦市政局合为一,成为直接隶属于满洲国政府的哈尔滨特别市。1935年,苏联将东清铁路的所有权转交给满洲国,改名为北满铁路。
2、这一地区被更名为北满特别区。北满特别区的管辖范围十分广泛,西起满洲里,途经哈尔滨,东至绥芬河,还包括哈尔滨至长春之间原中东铁路沿线的一片区域,但不包括哈尔滨市本身。该地区的总面积为1013平方公里,人口总数为185,295人。
3、年7月1日改称“北满特别区”,管辖西起满洲里中经哈尔滨东到绥芬河,以及哈尔滨至长春原中东铁路沿线一带地方(不含哈尔滨市)。总面积1017.3平方公里,人口185295人。1935年12月,伪满决定废止北满特别区,将其原辖区域(除满洲里、海拉尔市外)分别划归邻接市、县、旗。
4、解放战争时东北的北满北满特别区,管辖西起满洲里中经哈尔滨东到绥芬河,以及哈尔滨至长春原中东铁路沿线一带地方(不含哈尔滨市)。总面积1017.3平方公里,人口185295人。1896年与1898年,俄国透过《中俄密约》和《旅大租地条约》,取得在中国东北境内修筑与经营铁路的权利。
5、成立直辖于伪满洲国政府的哈尔滨特别市。1935年3月苏联将东清铁路卖给伪满洲国,更名北满铁路。东省特别区除划入哈尔滨特别市的区域外,更名为“北满特别区”。1935年伪满洲国政府废除北满特别区,原先北满特别区区域的土地除满洲里市及海拉尔区域外,均被编入其邻接县旗及特别市。
6、年1月1日,满洲国政府废除了北满特别区。北满特别区原有的地域被并入了与其相邻的县旗和特别市中,形成了新的行政区划格局。总结:满洲国行政区划中的特别区制经历了从东省特别区到北满特别区的更名,再到北满特别区的废除与并入相邻区域的过程。这一变化反映了满洲国在行政区划上的调整和演变。
满洲国行政区划特别区制
1、满洲国行政区划中的特别区制经历了以下变化:东省特别区的设立与更名:满洲国成立初期,保留了原有的东省特别区行政体系,没有进行大的调整。1933年7月1日,东省特别区更名为北满特别区。中东铁路所有权的接收:1934年3月23日,满洲国政府接收了原本属于苏联的中东铁路的所有权,这一事件对满洲国的交通和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
2、满洲国的行政区划中,特别市制及市制的具体情况如下:特别市制: 实施时间与背景:1932年8月17日,满洲国政府公布了《特别市制》和《特别市官制》。 首都特别市:长春作为满洲国的首都,被更名为新京,并在1933年4月19日宣布转变为特别市。
3、满洲国政府在1932年3月10日宣布以长春为首都,并改名为新京,在该年的8月17日,满洲国政府公布了《特别市制》及《特别市官制》 。次年4月19日,新京正式成为特别市;7月1日,哈尔滨也成为特别市。1937年7月1日,哈尔滨特别市改为普通市。
4、满洲国的行政区划制度经历了多次重大变动:主要管理机构变动:初期:由国务院下的民政部地方司管理地方事务。1937年:民政部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隶属于国务院的内务局,继续负责之前的民政部地方司等相关业务。1939年7月1日:内务局被撤销,地方行政的管理权转交给了隶属于总务厅的地方处。
5、旗制两个系统。省、县制系统适用于满洲国内以农业为主的大部分地区,省、旗制则适用于蒙古族聚居的西部游牧地区。除了上述提到的两种制度外,满洲国还实施过特别区制、特别市制等制度。满洲国省份数目最多时,全国共设有19省。中华民国政府在二战后设立的东北九省为自满洲国的行政区划改编而来。
东省特别区简介
1、年5月,中央政府批准东省特别区独立于吉林、黑龙江两省区域之外,成为与省并行的特别行政区。东北沦陷初期,伪满仍沿用东省特别区称谓,1933年7月1日改称“北满特别区”。1935年12月,伪满决定废止北满特别区,将其原辖区域分别划归邻接市、县、旗。1936年1月1日,北满特别区正式撤销。
2、东省特别区是中国东北部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位于黑龙江与吉林两省之间,管理中东铁路沿线地带。以下是关于东省特别区的详细简介:地理位置与管辖范围:东省特别区介于黑龙江与吉林两省之间,其管辖范围从东至绥芬河,西至满洲里,南至宽城子,涵盖了广大地域。
3、年5月,中央政府批准东省特别区独立于吉林、黑龙江两省区域之外,成为与省并行的特别行政区。东北沦陷初期,伪满仍沿用东省特别区称谓,1933年7月1日改称“北满特别区”,管辖西起满洲里中经哈尔滨东到绥芬河,以及哈尔滨至长春原中东铁路沿线一带地方(不含哈尔滨市)。
4、东省特别区是中华民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位于黑龙江、吉林两省里面,原为东清铁路附属地的区域。1896年与1898年,俄国透过《中俄密约》和《旅大租地条约》,取得在中国东北境内修筑与经营铁路的权利。中华民国成立后,北洋政府逐渐收回铁路附属地的管辖权。
5、东省特别区是介于黑龙江、吉林两省之间管理中东铁路沿线地带与省并列的特别行政区。东省特别区管辖的地区,包括哈尔滨,东至绥芬河,西至满洲里,南至宽城子。全区域共分5个区,每区设总署、分署及派出所、分驻所。哈尔滨为第一区,管辖道里、八区、三十六硼、南岗、马家沟、香坊、顾乡屯等。
6、年7月,撤销临时警备司令部,改设中东铁路护路军总司令部,同时设立哈长、哈满、哈绥三个分司令部。1920年3月,中东铁路工人大罢工取得胜利,中国军队解除了哈埠及铁路沿线俄军武装,接管了路务。同年10月31日,北京政府颁布《东省特别区法院编制条例》,规定中东铁路附属地改称东省特别区。
美国的地方政府(特别区)
美国的地方政府是一种单一职能的行政区划,具有以下特点:专司特定任务:特别区如学校区、灌溉区、公园区等,专注于特定领域,如教育、水资源管理等。它们不同于普通行政区域,后者通常负责全面管理。满足特殊需求和解决跨区域问题:特别区的设立旨在满足特殊区域的专门需求,并处理跨行政区的特殊问题,如能源、交通和环境保护等。
美国的地方政府结构中,特别区是一种独具特色的单一职能行政区划,它们在特定领域内行使着独特的职责。不同于普通行政区域的全面管理,特别区如学校区、灌溉区、公园区等,专司特定任务,如教育、水资源管理等。
美国行政等级采用联邦制,核心划分为三级: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 联邦政府层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联邦政府直接管辖50个州和1个特区(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这个层级主要负责国防、外交、货币发行等全国性事务,白宫、国会和最高法院属于核心机构。
美国共有50个州和1个特区。首先,美国的行政区划体系由州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市级行政区和镇级行政区构成。在这个体系中,州是最高的地方行政单位。美国共有50个州,这些州拥有各自的政府,负责除外交和国防以外几乎所有地方事务的管理。
美国地方政府2003年的统计为:县政府3034个,市政府19431个,镇政府16506个,学区政府13522个,特别区政府35356个。这些特别区政府以55种不同的方式为市民提供了30种不同的服务,其法定的权力形式有206种。特别区有好几种收入的来源,一些特别区有一种以上的来源。43%的特别区有权课征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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